GB/T 7165.1-2005 气态排除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1部分: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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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10 07: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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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 | 气态排除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1部分:一般要求 |
英文名称: | Equipment for continuous monitoring of radioactivity in gaseous effluents—Part1:General requirements |
中标分类: | 能源、核技术 >> 核仪器与核探测器 >> 勘探采矿和工艺检测核仪器 |
ICS分类: |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 辐射测量 |
替代情况: | GB/T 7165.1-1987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5-05-18 |
实施日期: | 2005-12-01 |
首发日期: | 1987-01-07 |
作废日期: | 1900-01-01 |
主管部门: |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
提出单位: |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
起草人: | 李国祥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5-12-01 |
页数: | 16开, 页数:22, 字数:41千字 |
计划单号: | 20020715-T-517 |
书号: | 155066.1-26044 |
适用范围
GB/T 7165的本部分规定了这类监测设备的验收形式;对可预计的这类监测设备,就其可能的测量范围和能力,提供了通用指南;并指出在何时和何地适合使用这类监测设备。本部分适用于在正常运行和预计运行事件情况下气态排出流放射性连续监测设备。本部分不适用于事故情况下的特定设备。用于事故情况下的特定设备可能需要满足其他性能要求。本部分限于气态排出流放射性连续监测设备,不适用于取样和实验室分析设备。本部分的目的是规定应遵守的一般要求和给出气态排出流放射性连续监测设备的验收方法。本部分规定了这类监测设备的一般特性、一般试验方法、辐射特性、电气特性、安全特性和环境特性以及设备的鉴定和检验合格证明。如果设备是核设施集中辐射连续监测系统的一部分,可能需要增加与其他系统有关的要求。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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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能源 核技术 核仪器与核探测器 勘探采矿和工艺检测核仪器 计量学和测量 物理现象 辐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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